揮發性有機VOCs廢氣種類
添加時間:2018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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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VOCs治理引起各界關注,VOCs(volatileorganiccompounds)即揮發性有機物,是一類化學質的統稱,在常溫常壓下,具有高蒸汽壓。我國現標準中VOCs是指20℃條件下蒸汽壓大于等于0.01kPa,或在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機化,或在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機化合物的統稱。
VOCs組成復雜,主要包括烷烴、烯烴、芳香烴、鹵代烴、含氧烴、氮烴、硫烴、低沸點多環芳烴等。其中常見的VOCs種類有甲苯(TolueneToluene)、二甲苯(Xylene)、對-二氯苯(Para-dichlorobenzene)、乙苯(Ethylbenzene)、苯乙烯(Styrene)、甲醛(Formaldehyde)、乙醛(Acetaldehyde)等。
VOCs的主要來源:在室外,主要來自燃料燃燒和交通運輸產生的工業廢氣(噴涂業、印刷業、涂料生產等)、汽車尾氣等;而在室內則主要來自燃煤和天然氣等燃燒產物、吸煙、采暖和烹調等的煙霧,建筑和裝飾材料、家具、 家用電器、汽車內飾件生產、清潔劑和人體本身的排放等。在室內裝飾過程中,VOC主要來自油漆、涂料和膠粘劑、溶劑型脫模劑。一般油漆中VOC含量在0.4--1.0mg/m3。由于 VOC具有強揮發性,一般情況下,油漆施工后的10小時內,可揮發出90%,而溶劑中的VOC則在油漆風干過程中只釋放總量的25%。